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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代理

属性
高级代理 合同签署个人级

充电宝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昆明久丛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信用代码:91530121MA6K439Y71

甲方对公名称:昆明久丛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对公账号:53050192503600000053


乙方(受托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立足长远、优势互补、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诚实守信”的合作原则,就乙方销售甲方充电宝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

在甲方授权条件下,乙方为成为甲方《久丛科技》共享充电宝 【省】省/直辖市【市】地州/市【区】区/县【代理级别】的代理商,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代理押金人民币【小写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合作期限最低为一年,一年期满后乙方可一次性申请全额退还押金终止合作,如一年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变更为长期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益:

1、在合同期内甲方同意按以下分成政策为乙方提供收益保障,但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整体利益做出相应调整或终止本协议。

品名等级合伙人提成合伙人分红直推机器分成
结算周期
时间
名额
充电宝代理个人级1-9万10%0.065%/天80%
按月结算
一年
不限
充电宝代理
县级10万10%
0.07%/天
80%
按月结算
一年
10名
充电宝代理
市级20万10%
0.075%/天
80%
按月结算
一年
10名
充电宝代理
省级30万10%
0.08%/天
80%
按月结算
一年
10名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产品相关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2)在产品上市后对整个产品的品牌进行各方面的宣传。

3)当乙方提出相关分红异常及各方面产品问题,甲方有义务配合或主导乙方解决相关问题。

4)当乙方完成相关业务推广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解决产品供给、服务问题。

5)培训:甲方有义务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同类品牌。

4)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5)乙方需遵守甲方所要求的区域产品运营管理政策。

6)乙方每月  5   日至   15  日向甲方申请结算上月所产生的分红。

7)作为甲方事业合伙人,乙方有义务正向准确宣导公司的产品。

8)乙方有义务保证充电宝及充电桩的实时通电,同时保证每一个充电桩放置在店面主要显眼位置并使广告屏面向消费者。

9)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反馈、举报所收到的关于甲方公司的负面言论和信息。

10)乙方有义务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培训会议获得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特殊情况除外)。

1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运营制度及规定和政策,以最新发布的各项政策为准。

12)乙方有义务定期对设备保养、补充、维护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

1)乙方作为甲方久丛科技充电宝的事业代理合伙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散布、传播、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保证金、停止提供相关支持服务、扣除未结算和发放的全额收益、立即单方面冻结解除本协议、向司法机关追诉赔偿的权利等相关措施。

2)乙方作为甲方久丛科技充电宝事业代理合伙人,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相关信息,同时不得随意编造谣言、传播谣言。

3)乙方作为甲方久丛科技充电宝事业代理合伙人,无论任何情况下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辱骂、损害、误导等)

4)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实时相关商务政策进行市场推广,所有政策信息以甲方最新发布的商务政策为准。

5)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兼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兼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一经发现有相关行为并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每月按时结算乙方所获得的相关收益。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合格。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推广相关方面的知识咨询或培训。

4)甲方向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签订的各项分成政策为乙方提供分成。

5)甲方保证及时有偿更换和维修人为损坏的相关设备。

6)甲方保证及时无偿更换和维修自然损坏的相关设备。

第五条、知识产权

1、乙方拥有系统的使用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系统、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本系统项目的信息、资料和技术。

2、乙方不得转让、继承、赠送等方式转移该系统的相关权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系统的使用权。

3、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的设备是甲方的固定资产、归属权为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占为己有,有侵占公司资产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疫情、地震、战争、海啸等)导致本合同受到影响时,双方合同履行顺延至不可抗力消除时继续履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先协商处理。

第七条、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甲方负责免费培训,具体约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人员、培训地点等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

2、本开发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现场服务)。如需要现场服务,乙方应当先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赶到乙方用户现场进行服务。

3、终验合格之日起,将对系统升级,甲方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乙方要求新增加系统模块时,甲方可按市场标准价格收费,相关事项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保密

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向乙方了解有关情况,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信息与资料。

2、对甲方提交的业务信息、资料和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乙方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都需按实际损失的双倍进行赔偿。

2、在乙方未达到合同上述约定的使用年限及条件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恶意破坏甲方系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系统奔溃,则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恢复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解除合同后,必须把充电宝每月平均流水低于100元的实体机器回收交予甲方相关负责人,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按每台充电宝2000元的成本,从代理押金中扣除。

5、乙方在市场铺设的机器商户必须移交予甲方相关负责人。若移交铺设的客户数量未达到90%代理押金不予退还。

6、乙方不能私自向铺设充电宝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生将扣除所有代理商押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私自在市场上收取的任何费用都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8、乙方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在市场正常运营的机器,公司一经发现乙方用任何行为和方式干扰机器正常运营,乙方将按照代理期间最高级别押金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那么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将会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来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本协议为协议范本,特别是重点重要条款已用加粗加线的方式标识出来。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一但协议签订视为甲乙双方清楚、理解、并认可此协议所有条款。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盖章】乙方签字:【签名】